光源与照明-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业

光源与照明是中国普通高等学校的一个本科专业,属于电气类,修业年限为四年,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本专业培养具有工科基础理论知识和以电能生产、传输与利用为核心的相关专业知识,能够利用所学知识解决工程问题和构建工程系统,具有良好的社会道德和职业道德以及适应社会发展的综合素养的复合型人才。学生毕业后能在光源与照明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从事光源产品的设计、开发、检测、光源驱动电路设计、照明控制工程系统设计和相关生产技术管理等工作。

专业发展

1998年,教育部颁布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颁布)》,将光源与照明专业合并至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2012年,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中,光源与照明调整为工学门类电气类特设专业,专业代码为080603T。2020年,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中,光源与照明专业为工学门类专业,专业代码为080603T,属电气类专业,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培养标准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工科基础理论知识和以电能生产、传输与利用为核心的相关专业知识,能够利用所学知识解决工程问题和构建工程系统,具有良好的社会道德和职业道德以及适应社会发展的综合素养, 可以从事与电气工程有关的规划设计、电气设备制造、发电厂和电网建设、系统调试与运行、信息处理、 保护与系统控制、状态监测、维护检修、环境保护、经济管理、质量保障、市场交易等领域工作,具有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与组织管理能力的高素质专门人才。

知识要求

本专业要求学生掌握光源与照明技术领域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实验技能;具有扎实的数、理、化自然科学基础和较好的人文社会科学知识;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受到光源、照明及电气工程相关的产品研发、系统运行、信息处理等专业技能的训练;有较强的分析和解决工程问题的能力。

课程体系

光源与照明专业的课程体系包括通识类知识、学科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三部分,其中通识类知识包含数学和自然科学类、人文社会科学类;学科基础知识包含括工程图学基础、电路与电子技术基础、电磁场、计算机技术基础、信号分析与处 理、通信技术基础、系统建模与仿真技术、检测与传感器技术、自动控制原理、电气工程材料基础等;专业知识包含电路理论、模拟电子技术、数字电子技术、信号与系统、高级程序语言设计等。

课程设置

参考资料

实践教学

开设本专业的院校应设置完善的实践教学体系,与企业合作,开展实习、实训,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实践环节应包括金工实习、电子工艺实习、各类课程设计与综合实验、工程认识实习、专业实习(实践)等。

毕业写作

毕业生在选题时应结合电气工程实际问题,培养学生的工程意识、协作精神以及综合应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对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和考核应有企业或行业专家参与。

发展方向

深造方向

本专业研究生阶段可选择有机光电子材料与器件、光电检测与光电传感、光信号处理及网络应用技术等专业方向继续深造。

就业方向

毕业生可以选择在光源与照明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从事光源产品的设计、开发、检测、光源驱动电路设计、照明控制工程系统设计和相关生产技术管理等工作。毕业生也可报考中央办公厅、沈阳铁路公安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等国家公务员单位。

师资队伍

开设本专业的专任教师数量和结构需满足本专业教学需要,生师比不高于28:1。新开办专业至少应有10名专任教师,在240名学生基础上,每增加25名学生,须增加1名专任 教师,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比例不低于50%。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比例不低于30%,年龄在55岁以下的教授和45岁以下的副教授分别占教授总数和副教授总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中青年教师为教师队伍的主体。

教学条件

开设院校需配备物理实验室、电工实验室、电子技术实验室、电气类专业基础和专业实验室,实验设备完好、充 足,能满足各类课程教学实验和实践的需求。基础实验室满足2名学生一组实验的要求,专业实验室满足3名学生一组实验的要求,有特殊安全要求的实验除外。实验室有良好的管理、维护和更新机制,使得学生能够方便地使用。有与企业合作共建的实习和实训基地,能够在教学过程中为学生提供参与工程实践的平台。

开设院校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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